全国服务热线:
0371-88821588
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。2022年7月18日,省政府第157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《河南省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条例(草案)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(草案)》),我省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。
省委、省政府高度重视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,省委楼阳生书记对此做出专题部署、明确要求。我厅经济生态立法处在收到起草单位的送审稿后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严格落实省委楼阳生书记讲话要求,从法律、法规、政策、立法技术和公平竞争等方面全面审查把关,针对我省露天矿产资源开采存在的“小散乱污”问题突出、历史遗留露天矿山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、有关主体履行生态修复义务不积极等问题,从法治层面加强规划管控,推动源头治理,明确各方责任,强化全面监管,细化支持措施,注重打好制度组合拳,用精准立法、精细立法推动长效治理,守护绿水青山。